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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医药高新区2号商务楼维修改造项目现需确定实施单位,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医药高新区2号商务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在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医药高新区2号商务楼维修改造。
1.2标段名称:医药高新区2号商务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1.3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2号商务楼。
1.4建设规模: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20.96万元,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15、16楼监控安装工程等。
1.5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医药高新区2号商务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全部工程资料(含工程决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70%,复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如无复审以初审结果为准),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注:(1)如现场需分批次施工(间隔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可按照现场实际已完成工程量分批次付款。(2)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程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等)以及合法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2.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2.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均视为项目负责人)职务。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年5月-2026年7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2.3.5(1)、2.3.5(2)、2.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2.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2.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02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华睿兴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21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61287971@qq.com)后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接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5时(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3开标地点: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
5.1 是否评定分离:否。
5.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50610009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睿兴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136203486
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疏港路2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970260 邮箱:xbjzhglb@tzxb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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