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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花苑小区车位招标公告

发布人:新滨江   发布时间:2026-08-11 09:54:21阅读人数:305

项目名称

沿江花苑小区车位招租

出租方

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行为批准机构

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限

起始时间:2026年08月11日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招租方式

一、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成交,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时间及地点见下文《竞价须知》。

二、本次招租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本次招租方式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沿江花苑小区车位招租项目

房产证号

出租数量

6个

出租用途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良好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物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承租方应在合同期内谨慎投资、合理经营,到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要求。

三、我司仅提供合法合规的场地及必要的电源接入点。承租人负责充电桩及配套电力设施(如箱变、高低压配电、电缆、监控系统、雨棚、消防设施等)的全部投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

出租条件

租金金额

每车位600/年,合计3600元/年

租期(年)

3(含建设期)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租赁押金(元)

成交确认

一、招租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现场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单》。

二、《成交确认单》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新滨江公司付清所有款项。

三、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与出租方进行合同签约。

四、合同签订后,出租方为承租方办理进场手续,正式交付承租房屋。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成交确认单》签订次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付清所有款项的,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三)在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不良交易行为记录在案。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要求

1、承租方营业范围应满足出租方要求,且不得转租、分租;

2、中标人使用租赁物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营业证照,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相关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投资建设责任:乙方承担所有资金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设备采购、箱变、高低压电缆铺设、土建基础、雨棚、监控、消防、照明等配套设施。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上述材料施工前需提供我司进行备案。

4、工程质量与工期:工程质量须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及电力行业施工验收规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5、安全责任:乙方承担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充电安全等。需制定应急预案,提供劳动保护装备,并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6、若合同期间内,因小区整体规划调整需拆除充电车位,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搬离,我司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报名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招租公示时限内到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疏港路2号6号楼2楼报名(工作日上班时段)。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对拟承租物的用途简述(业态、定位、经营计划等)。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对拟承租物的用途简述(业态、定位、经营计划等)。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公示截止日前一次性交齐,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须知

一、中标人确立方式: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报价,有两家以上意向承租人时,需现场竞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次,报价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取消竞价资格,并将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二、竞价时间:2026年08月18日上午10时(出租方将于10点整对参与竞价人员进行点名,迟到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资格)

三、竞价地点: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疏港路2号6号楼1楼会议室

四、意向承租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进入竞价室后应遵守现场秩序,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备案。

五、本次竞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其他说明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租赁物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现场竞价。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三、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同时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有权拒绝其参加出租方今后所有的竞价、拍卖、招标等交易活动。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女士

联系电话

15061000988

联系地址

泰州滨江工业园区疏港路2号6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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